纪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学校二级单位
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
根据学校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暂行办法》和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》,以及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学校纪委于2017年7月7日在纪委会议室组织对全校各二级单位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集中考核。
集中考核工作由校纪委具体组织实施,考核组成员由学院、机关部门抽选组成,分别对21个学院、31个机关单位(含教辅、科研等单位)进行了交叉考核。检查考核采取单位自查自评、日常工作汇总评估和学校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根据检查考核综合得分,按20%的比例的评优比例,10个单位被评定为优秀,其余均为合格。
在考核工作中,考核组认为全校绝大多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了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。各单位做到了年初有计划、平时抓落实,年终有总结,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了实处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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